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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導讀】2021年4月常州地區江蘇自考報名及考試辦法是什么呢?江蘇自考服務網在下文將為各位同學詳細的介紹。
2021年4月江蘇自考報名(常州地區)
日前,4月自考報名時間暫未公布。根據往年報名情況來看,2021年4月江蘇自考報名時間預計將于2021年3月1-5日進行。
日前,4月自考報名暫未開通。
2021年4月江蘇自考考試辦法(常州地區)
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四章,江蘇自考考試辦法如下:
第十七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命題由全國考委統籌安排,分別采取全國統一命題、區域命題、省級命題三種辦法。逐步建立題庫,實現必要的命題標準化。
試題(包括副題)及參考答案,評分標準啟用前屬絕密材料。
第十八條 各專業考試計劃的安排,專科(基礎科)一般為三至四年,本科一般為四至五年。
第十九條 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,每門課程進行一次性考試。課程考試合格者,發給單科合格證書,并按規定計算學分。不及格者,可參加下一次該門課程的考試。
第二十條 報考人員可在本地區的開考專業范圍內,自愿選擇考試專業,但根據專業要求對報考對象作職業上必要限制的專業除外。
提倡在職人員按照學用一致的原則選擇考試專業。
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考。
第二十一條 報考人員應按本地區的有關規定,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單位辦理報名手續。
第二十二條 已經取得高等學校研究生、本科生或專科生學歷的人員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,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免考部分課程。
第二十三條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地區、市、直轄市的市轄區為單位設考場。有條件的,地市考委經省考委批準可在縣設考場,由地市考委直接領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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